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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2008年上半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索引号:CG041-3700-2008-00141 发布机构:乌苏市文体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类型:工作动态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结束时间: 存放位置:政府网站 文号:
关键字:综合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8日 信息录入:0041 点击次数:
正文:

        今年以来,文体局综合治理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政法综治会议精神,以确保文体系统安全稳定为重点,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综治工作的各项重大部署,以构建和谐乌苏和创建“平安单位”为目标,全力推进文体系统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一步深化“扫黄打非”整治斗争,强化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保持了文体系统的持续稳定,一些重点工作进步明显,成效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局直各单位对综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把综治工作列入到局直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把综治工作亲自抓,局党支部今年先后5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综治工作,建立周五党小组学习制度,安排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学习内容,派专人深入各单位督查指导学习情况和综治工作,提高了局直各单位领导及职工的综合治理意识。
      二是综治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责任书》的签订覆盖面在文体系统已达到100%,文体局与西城街道办事处签订各项责任书后,建立了党支部、局直各单位两级责任制网络,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继续保持了全系统的安全稳定。局直各单位坚持“稳定安全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对局直各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文化大楼和其他各单位的所有旧电路电线进行更换,排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了公共文化活动娱乐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本单位及本单位职工房屋租借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排查,解决各单位内部矛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加大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6月初组织文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干扰破坏奥运会宣讲活动;在新疆奥运火炬传递期间我局迅速行动,及时安排,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确保火炬传递期间文体局职责范围不出现安全问题,使全系统上半年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稳定的事件,也没有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今年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学习贯彻,精心安排部署综治工作各项任务。全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发展环境,3月份,乌苏市文体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建设平安单位,共创和谐家园”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利用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时间及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安排局直各单位进行一次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内容的板报评比,优胜板报参加了4月5日全市集中宣传日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乌苏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试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平安建设调查问卷》等答题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并印发“建设平安单位,共创和谐家园”宣传单发给每个单位,提高各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对职工开展专题讲座,广泛深入地宣传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知识,为营造乌苏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创造了条件。同时,还坚持按季度定期和重大节庆日前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和督查,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综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目标责任制管理 ( (二)抓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了文化系统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年初,局党支部调整充实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综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措施落实,局直各单位和机关也加强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实行了安全值班责任制和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将综治工作任务和责任细化到每一名干部职工,从而逐步形成了党支部统一领导、局直各单位分工负责、干部职工联动的综治工作体系,为有效化解单位和系统内部各类纠纷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制定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措施和办法,做到了发现及时、防范严密、打击有力,在全系统形成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治安防控格局。同时,采取大型文体活动和广场演出活动举办前三天向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告活动情况,确保公安治安大队按时到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抓依法监管,为青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文化环境。
       为认真贯彻落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切实做好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监督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聘请关心下一代义务监管员。经过一个多月的报名、推荐、挑选等工作,聘请了20名离退休干部职工为乌苏市关心下一代义务监管员。同时,“扫黄打非”整治斗争效果明显。我们坚持把“扫黄打非”作为落实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始终保护了对“黄、堵、毒”的高压态势。至六月底,检查出版物经营摊(店)30家,印刷单位36家(次),网吧33家(次);行政处罚违规网吧6家,共销毁盗版光碟6000余盘,盗版书籍300余册,有效地维护了文化市场经营。
        (六)强化管理确保百日广场演出平安
今年是我市百日广场文化活动开展十周年,也是奥运年,为迎接奥运会的胜利召开,营造祥和稳定的乌苏社会文化环境,保证我市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的安全开展,我局强化管理,积极开展以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的排查、维护、培训工作,确保我市各族群众平安和谐的参与广场文化活动。一是以演出现场为重点,严格落实广场演出安全责任,加强演出现场管理,规范人员行为。文体局指定1名局领导专门负责文化广场演出活动,同时从文体局局机关及其他下属单位抽调6名男同志在每次演出时维持广场演出秩序,并教育、要求工作人员以礼待人,注意言行举止;二是组成排查小组,全面排查广场演出电路安全及供电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邀请有经验的老同志对广场演出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基本消防常识、消防器材使用等内容的培训,确保2008年百日广场文体活动的安全开展;三是严格落实演出节目内容审批制度,对参加广场演出的节目一律实行预先审批制,切实保证演出节目内容健康、质量达标,积极为我市各族群众提供消夏休闲和广泛参与、展示自我的良好平台。
       (七)“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顺利。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建立健全长效普法机制,全方位开展普法教育和平安建设,我局上半年,采取每月组织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召开例会,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的基础上,为进一步规范印刷、音像图书、网吧市场,促进我市印刷、音像图书、网吧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经营秩序,增强印刷、音像图书、网吧业法人及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 5—6月分别对全市的印刷业、音像图书、网吧经营业主进行了四天的法规培训,市区及各乡(场)镇印刷、音像图书、网吧经营业主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参加培训率达100%,全面提高了各经营者知法懂法的意识,努力做到守法经营,自觉树立行业守法自律的良好社会形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市场依法有序、健康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展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刑法》等知识考试3次,大力宣传普法教育,结合不同岗位开展不同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文化三下乡、文艺演出等活动开展宣传,做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认识。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之,文体系统综治工作经过局直各单位的齐抓共管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许多工作都有了突破性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就目前工作而言,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综治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还不够深入彻底,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问题虽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但还没有彻底解决;消防安全工作排查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解决。 今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和专项整治。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安排部署好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市场、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将调整精干队伍工作,排除各种阻力,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在此基础上,按照“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原则,建立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把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考评内容,严格考核,狠抓落实。二是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在抓好全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同时,按照省、市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切实加强市直文体系统社会治安工作的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多方筹集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经费,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效整合社会治安资源,最大限度地把专门力量、单位力量和社会力量调动起来,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明确分工,形成个人、家庭、社会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治安防控格局。四是进一步加大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不定期的组织开展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宣传和群众文体活动,用活动推进综治工作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为净化治安环境、构建和谐乌苏做出更大贡献。
 

 

                                                                                                                                                            乌苏市文体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