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文体局是市政府所属的文化体育工作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市文化体育机构活动的管理、组织、规划、审批等工作任务。管辖7个部门和全市20个乡(镇)场文化站。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文化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我市具体的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制订全市文体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文体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文体事业劳动人事、保障政策。
(四)管理直属单位,协调区域性文体活动的开展,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团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全市性重大文体活动。
(五)综合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艺创作与生产,扶植艺术表演团体,负责文体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协调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六)管理全市文化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则,贯彻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意见、措施 ,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市图书事业,加强基本设施建设,开发利用图书资源,推动图书事业标准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进程。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监督指导辖区内各项文物工作。
(九)规划全市体育运动项目布局,加强体育队伍建设,搞好群众体育、农村体育、学校体育、机关体育、老年体育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