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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信访局工作职责
索引号:CG0063-3301-2008-00014 发布机构:乌苏市信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类型:政策法规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结束时间: 存放位置:政府网站 文号:
关键字: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8日 信息录入:0063 点击次数:
正文:

  一、受理本市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日常信访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向所属农牧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和检查。
 
  三、指导市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总结推广农牧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定期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作为领导决策及指导工作的依据。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信访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信访疑难问题,按期上报调查问题的情况。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检查全市的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经验交流。
 
  七、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学习、接待、督查等制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和信访工作质量。
 
  八、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依法保护信访人的正当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