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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信访局考勤制度
索引号:CG0063-3301-2008-00010 发布机构:乌苏市信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类型:政策法规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结束时间: 存放位置:政府网站 文号:
关键字: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6日 信息录入:0063 点击次数:
正文:

  一、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串岗、不闲聊。

  二、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必须先请假。请假必须手续完备,病假需持医院证明、事假需持本人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请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因故不能准时返回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四、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必须向领导打招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
 
  五、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年度休假等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