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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索引号
:CG001-3302-2008-00030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型:
政策法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结束时间:
存放位置:
政府网站
文号:
乌政办〔2008〕47号
关键字:
行政事务,节假日,通知
发布时间:
2008年04月17日
信息录入:
1001
点击次数:
正文:
乌政办〔2008〕47号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乡(场)镇人民政府(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08年
4月4日
是我国人民传统的节日—清明节。根据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
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 其中,4月4 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乌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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