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
内 容 指 南
一、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市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市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市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市政府文件
4、市政府工作规则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5、市政府重点工作
6、市政府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7、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8、关于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
9、政府实施项目
10、应急管理
11、人事任免
具体信息可参见市政府编制的《乌苏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要求主动公开的政府层面信息,本机关将通过乌苏市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和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三、乌苏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乌苏市信息化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为:乌苏市政府大楼二楼政府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8501436
传真号码:8502831
通信地址: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46号
邮政编码:833000
电子邮箱地址:
2、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乌苏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 ,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乌苏市政府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4、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待定)
(1)检索费
政府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含政府信息搜索、审查、编辑。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元。
(2)复制费
1)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0.2元,A3纸每页0.4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每页1.00元,A3每页2.00元。
2)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每页A4纸为0.5元,彩色打印的每页A4纸为0.60元。
3)磁盘每张3元。
4)光盘每张2元。
(3)邮寄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4)递送费
按照市场价格计收。
政府机关通过其他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并需收费的,需报地区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邮寄、递送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申请表附后)
乌苏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各乡场镇、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市直各单位信息公开分管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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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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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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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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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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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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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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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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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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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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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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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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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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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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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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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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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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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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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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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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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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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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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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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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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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