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小城镇建设工作,促进我乡小城镇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进一步优化乡容乡貌,执行乡区规划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具体职能为:
1、贯彻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和监督规划的实施,必要时负责组织对规划合理修改。
3、负责市建设局授权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管理。
4、负责市房产局授权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5、负责协调城管大队管理乡政府镇区、镇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乡政府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6、负责乡建筑市场、建筑队伍和个体工匠的管理。
7、负责村镇建设管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
8、负责建设统计管理和相关法律的宣传工作。
乡村规划管理办公室为乡政府职能部门,乡政府委托对乡辖区内各单位、个人行使管理权。
根据小城镇建设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任命:陆振刚同志为村镇建设助理员。
特此通知
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八月十四日 |